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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师德承诺,争做教育教学表率
信息来源: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发布日期:2014-03-17发布作者: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浏览量:

践行师德承诺,争做教育教学表率

――我校举行“践行师德”主题升旗仪式

为配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进一步明确师德标准要求,317日上午,我校党委办公室组织全校师生举行了“践行师德”主题升旗仪式。李玉梅书记代表学校做了题为“践行师德承诺,争做教育教学表率”的主题讲话。

在讲话中,李书记引述了2013年以来教育部关于师德建设的相关文件,提及学校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调研过程中所发现的个别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了师德建设在学校、社会乃至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并代表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不做违反社会公德的事情。

二、爱岗敬业,热爱学校,把教育作为自己的神圣事业。举止文明,为人师表,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邪教活动,不说任何损害学校名誉的话,不做任何有失师表形象的事。

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受教育权,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

四、严谨治学,保证教学质量,在教学活动中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出现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行为。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五、廉洁从教,洁身自爱,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不让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吃请,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及有价证券。

六、密切与学生家长联系,经常家访或电话家访,主动为家长排忧解难,尊重家长,不指责、不训斥家长,和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

承诺最后,还向全体师生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欢迎学生及家长、社会给予监督,同时要求全体教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加强自我修养,提升自身素质,规范从教行为,塑造良好形象,争做教育教学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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